金塔县阳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废旧金属及炉渣竞价出售的通知金塔县阳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对近年来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公开竞价出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出售标的物基本情况
1、废旧金属:主要包括废旧管材、阀门、法兰、弯头、炉排片等,存放于第二热源厂,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数为准。
2、供暖炉渣:供暖产生的炉渣,存放于第一、第二热源厂,欲整体出售,有意购买者现场踏勘后进行洽谈。
二、竞买人基本要求
1、废旧金属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废旧金属回收业务。参加竞价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竞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废旧金属竞价保证金现金2万元。
3、废旧金属竞价出售成交后,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清运。竞买人自备切割、搬运、装卸、运输等工具,要求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操作证,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在切割、搬运、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环境卫生事故均由竞买人全部承担,与出售方无关。
4、竞买人应承担踏勘现场及竞买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竞价活动开标满足条件为每项标的物至少三家及以上单位参与并报价,如报名家数不足或最终参与报价家数不足,则相应标的物流标。
三、竞买办法
1、废旧金属:保底价1600元/吨,竞价人提交的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保底价为有效报价。否则,竞价无效。
2、竞价采取一次性报价,出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最高价出现2家及以上的,则最高价相同的竞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最高价为第一中标人。
3、竞价人成功中标后,无论何种原因,若放弃对标的物的购买,2万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价人成功中标后,出售人与竞买人签订合同,对相关事宜进行约定。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货款,不予退还。
5、炉渣采取洽谈方式出售。
四、竞价程序
1、现场踏勘(2020年3月31日至4月3日),有意者自行前往。
2、参加竞价(2020年4月7日早晨8:30-9:00),竞价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现金2万元。证件合格手续齐全,进入会议室参与竞价。否则,不得参与。
3、提交报价(2020年4月7日早晨9:10),竞价人独立报价并提交报价表。
4、公布报价(2020年4月7日早晨9:20),对有效报价进行公布。
5、签订合同(2020年4月7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东 5900109
金塔县阳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