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阅读:676
- 回复:0
- 发表于:2021/11/3 17:57:36
- 来自:甘肃
- 楼主
- 倒序看帖
- 只看该作者
生产或销售伪劣药品及医疗器械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中,因药品、消毒药剂(如乙醇消毒液、84 消毒液等)、医疗器械(如医用口罩等)等存在缺陷,造成新冠肺炎患者遭受损害的,使用者可以向上述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如下赔偿项目:购买商品价款;额外增加三倍赔偿商品价款,不足 500 元的按 500 元计算;由此导致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第 3 项赔偿数额的 2 倍惩罚性赔偿。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疫情期间,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所在地防疫响应级别履行法定义务。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第五十六条规定:“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