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胡杨春杯”第二届“美丽乡村·杏花诗会”全市文学创作大赛征稿启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 马幸福 金塔县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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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4/8 5:59:21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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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春杯”第二届“美丽乡村·杏花诗会”全市文学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讲好金塔故事,助推“文化兴县”战略,助力乡村振兴,树立地方文化品牌,宣传地方企业,特举办“胡杨春杯”第二届“美丽乡村·杏花诗会”全市文学创作大赛,现面向全市会员及文学爱好者征稿。

一、主办单位
酒泉市作家协会、金塔县文联
二、承办单位
《北方作家》编辑部
金塔县作家协会
三、冠名单位
金塔县胡杨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征文主题
以“魅力金塔行·醉美胡杨春”为主题,围绕胡杨春酒文化、金塔历史文化、汉简文化、胡杨文化、航天文化、人文名胜及新农村建设进行创作,歌颂新时代、新农村、新气象。
五、征文要求
文学作品以散文、诗歌(含散文诗、古体诗)为主,散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现代诗不超过100行;古体诗不超过四首;散文诗不超过1200字。所有作品须主题鲜明、积极向上。
征文时间
    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开始征稿,具体请关注《酒泉市文联》、《金塔发布》《金塔在线》《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
截稿时间:2023年6月30日,以邮箱投稿时间为准。
征稿邮箱:1416780457@qq.com
联系人:马幸福    联系电话:13739370271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或价值1200元的酒品
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800元或价值1000元的酒品
三等奖:6名,每人奖金500元或价值600元的酒品
优秀奖:9名,每人奖金200元或价值300元的酒品

注意事项
投稿方式: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胡杨春杯”征稿
征文格式:标题、作者姓名、正文、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身份证号。
字体设置:请使用word格式,四号宋体,正文粘贴于写信栏,并添加附件投稿。重复投稿和不符合投稿要求的不予评选。
所投稿件必须原创,每人限投一种文体,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文责自负。大赛聘请专家担任评委,通过三轮评选,最终以投票表决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获奖部分作品将在《北方作家》杂志以专辑形式推出(不再发放稿酬)。
《酒泉日报》将设专栏刊登优秀作品。
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征集作品,主办方有权在非营利目的下集册、制版刊发、网络宣传推广使用,不再支付报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大赛最终解释权归酒泉市作家协会、金塔县文联、金塔县作家协会、金塔县胡杨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酒泉市作家协会
金塔县文联

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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