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致金塔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一封信,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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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5/10 1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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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及个人: 

大家好,自2017年6月19日省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平台开通后,统一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新发放的社保卡具有信息查询、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等主要功能。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提出“已备案人员异地就医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平台结算率要达到90%以上”,为确保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院(诊)、异地安置和长期居外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全面实现直接结算,切实减轻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垫支压力大的问题,为此,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遍关注的异地就医事宜,一一解释告诉大家:

什么叫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就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治疗需要转院(诊)至异地就医,或异地安置与长期居外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在异地就医,治疗结束后在就医(异地)的医院医保结算窗口直接办理医保结算,属于医保统筹报销部分由医院垫付,个人只需付清自付部分即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避免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自己先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等不利因素,方便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全国医保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有多少家,如何查询?

 截至目前,全国已开通医保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近8800家,金塔县人民医院开通了全国医保异地联网结算。人社部定期公布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的医疗机构名单,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进行实时查询。   

实用而功能强大的网址 http://si.12333.gov.cn 一定要记住它哦。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是什么?

  1.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已领取社会保障卡;

  3.就医地医疗机构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你知道吗?

 一要先备案,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应遵循逐级转诊、就近治疗的原则。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须由市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建议,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表,并通过县社保局职工医保窗口完成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办人办理)。      

 注:异地安置和居外退休人员备案流程如下

 ①没有备过案的先持社保卡到县社保局职工医保窗口进行备案,采集必要的信息后,方可到安置地(异地)进行就医结算。

 ②之前备过案的需要持社保到县社保局进行信息完善后,方可到安置地(异地)进行就医结算。

 二要选定点,参保人员转外就医需要提前选择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医疗机构名称。

 三要持卡就医,参保人员备案后,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平台的医院办理直接结算,县社保局职工医保窗口工作人员会提醒参保人员一定要用社保卡,要持社保卡办理入院和结算。

办完备案手续后,在异地住院是如何结算的呢? 

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异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三个目录”)。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就医住院能否不办理备案手续就享有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是“全国漫游”,必须先办理备案手续,后持社保卡住院结算,否则不能享有直接结算。全面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平台结算,原则上已备案人员异地就医时必须通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平台结算住院费用,金塔县社保局不再受理已备案人员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原参保地报销。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是否可以在药店购药、医院门诊时进行刷卡直接结算? 

目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暂时不支持在药店购药、医院门诊时进行刷卡直接结算。为了方便异地安置人员在门诊就医和购药,经本人申请,提供所需资料后,可以在县社保局职工医保窗口将个人账户资金领取,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

这些都明白了吧。总的来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具体就分“三步走”的程序,即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下面再来说说关于社保卡使用的事宜。

社保卡如何启用?

 社保卡密码分为社会保障应用密码和金融账户密码,两个密码相互独立。社会保障应用初始密码为123456,持卡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在金塔县社保局职工医保窗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诊所就医购药时修改社会保障应用密码后就可使用;自启用之日起,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诊所就医购药时只能刷社保卡,身份证将不再具有社保卡功能。

 已经领取了社保卡的人员,社保功能就已经激活,不需再到金塔县社保局职工医保窗口激活。

“五险合一”系统运行后,2017年5月前结余的个人账户金额,已经自动转入了社保卡内,可以到统筹区内各定点医院、药店看病购药使用。社保卡未领取的,请继续使用身份证到统筹区内定点医院、药店看病购药使用。    

 如需要我们协助的,请拨打联系电话:0937-4425871。 

 金塔县社会劳动保险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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