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好消息!金塔人医保里的钱可以给父母、子女用了

  • ______斯文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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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10/3 1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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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月25日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近日,地区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系统改造及应用测试,标志着此项改革任务在地区范围内正式启动。




今年,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医疗保险受益面,地区人社部门试点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改革。



地区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支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所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互济共用。


参保职工可通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对符合使用其医保个人账户条件的亲属进行授权。



如何授权

只需携带本人社保卡原件、被授权亲属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即可办理。授权后,被授权亲属持本人社保卡即可结算,不需授权人在场。


通过实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惠民政策,拓宽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使基本医保由“保个人”向“保家庭”转变,可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打造“共享医保”。




下一步,地区将不断完善信息系统,逐步将业务办理权限扩展至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方便参保群众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业务。



来源:阿克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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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10/3 21:40:16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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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偶
逆风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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